一、徵聘專任教師1位,起聘日期:114年2月1日。
二、資格條件:
(一)學歷:博士。
(二)經歷:具電機產業相關工作經驗至少1年。
(三)專長需求:
(1)具教學可程式控制器實務相關經驗。
(2)具教學電力電子學相關經驗。
(3)電力系統、電力品質。
(4)能勝任本系實習相關課程授課。
三、檢附相關資料:
(一)個人履歷表 (須含學經歷、專長領域、可授課程大綱、研究方向、自傳)。
(二)博士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單影本(持國外學歷者必須繳交「外交部駐外館處完成檢核」之學歷證件,否則視為資格不符)。
(三)具實務工作經驗1年以上證明文件。
(四)其他有利評審文件(如專業證照、聘書等)。
四、寄至412台中市大里區工業路11號「修平科技大學」人力資源室收,信封上請註明「應徵電機工程系教師」。
五、截止收件日期:113年10月31日(四)(郵戳為憑)。